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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7-08-15 10:56  

办信息〔2017〕90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推进会的精神,按照《水利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方案(2017-2019年)》(办信息〔2017〕8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软件正版化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范围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类通用软件(操作系统、杀毒软件、办公软件)的采购、使用等情况。检查范围包括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及其下属各级企事业单位。

  检查仍采用单位自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

  (一)自查内容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软件正版化有关政策和《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详见办信息〔2016〕15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以下几方面的自查工作:

  1.工作责任制度的建立情况。包括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机构的建立情况,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或工作组)成员部门,软件使用部门的职责建立情况,工作人员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签署情况。

  2.正版软件日常使用管理情况。包括3类通用软件(计算机终端及服务器上所安装的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及杀毒软件)安装情况,年度工作计划、软件维护管理、督促检查、宣传培训、工作总结等情况。

  3.软件购置源头监管情况。包括软件使用需求申请、编制预算、软件采购计划制定等过程管理,软件采购管理、软件配置管理等制度的建立情况,经费落实情况等。

  4.正版化长效机制建设情况。包括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正版化工作与信息化工作结合情况等。

  注:部机关各司局只需要调查统计本部门3类通用软件的安装使用情况(只填报附件2),其他情况由部信息中心一并统计。

  (二)进度安排

  1.单位自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此次自查工作,全员覆盖,不留死角,不走形式,力争拿到第一手的详实数据,为后期工作开展打好数据基础,自查时间为2017年6月至8月。

  2.情况上报。各单位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形成的自查工作总结及填写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等相关表格(详见附件1-4),一并以正式文件报送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三、现场督查阶段

  部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组将根据《工作方案》总体安排,结合各单位自查上报情况,选择部分部直属单位于2017年9月至10月开展现场督查。督查内容以核实各单位自查上报情况为主,重点督查整改落实措施、全面推进部署情况等,听取软件正版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现场反馈初步督查结果,并正式通报督查结果。

  被督查单位应做好现场督查相关准备工作,将统计表格、文件复印件(包括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落实的文件复印件,各种相关制度,软件使用明细表、汇总表,软件安装维护申请表、确认单,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软件采购计划表等)等相关材料整理装盒,并积极配合部督查组的现场督查工作。

  四、联系方式

  部信息中心:唐燕/曾焱;

  办公电话:010-63202421/2020;

  电子邮箱:ytang@mwr.gov.cn/zengyan@mwr.gov.cn;

  办公传真:010-632024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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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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