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信息函〔2017〕952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全国电视电话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按照《水利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工作部署,现就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与范围
本次自查的政务信息系统是指服务于水利部及其直属单位政务工作的各种网络或单机形式应用的信息系统,包括通过各种经费渠道建设的所有政务信息系统。
本次自查的范围包括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及其下属各级单位。
二、自查方式与信息报送
本次自查由各司局、单位综合和网信部门牵头负责。其中:部机关各司局只需填报《政务信息系统自查表》(见附件1),请注明系统属于被清理系统、被整合系统或仍独立运行系统;各直属单位除填写《政务信息系统自查表》之外,还需编写《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报告》(参考提纲见附件2)。
各司局、单位的《政务信息系统自查表》和《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报告》请于2017年8月31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部网信办。电子版请通过电子邮箱同步报送。
三、自查工作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信息系统自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填报、严格审核,确保填报的数据信息准确、一致、完整、全面,并按时报送。
各司局、单位要指定1名负责人和1名联系人具体负责本司局、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并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人员信息表(见附件3)报送部网信办。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位鑫,黄藏青
联系电话:010-63202525,63202419
电子邮箱:wangweixin@mwr.gov.cn,zqhuang@mwr.gov.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邮 编:1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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